今天发生了一件事情,或许你不会认为在N年后去回忆起这件事情,或许也不认为这件事情是你人生之途中需要被记忆的东西。
可是在若干年后,你回想起来了一件事情,再关联到某件事情,突然想起这件事情,突然就会忘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。
人的记忆是一层层半透明的图层,新的覆盖上去,老的就会渐渐模糊。
虽然淡忘本身是一种本能,能够让我们去旧迎新,能够让我们接受新鲜的东西,时刻朝前看,但是有的时候,是回忆让我们完整,所以失忆的人是痛苦的,有可能没有过去,也就忘记了自己是谁,自己应该去那里。
我已经想不起来高中时,自己的小作文贴到墙上的是什么标题?我也忘记了,高中一年级教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什么情况下被换成了小屈?我不记得什么情况下我给英文老师说了一句最嚣张的话:我们两个肯定有一个人是错的,但是那个人绝对不是我。
或许这些被忘记了,原本就是不重要的?
总是有一刻突然很想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,就像夏日午后斑驳的阳光投射下来的影子,你就觉得很美好,很温馨。
所以,还是应该坚持记录日记,记录每天应该被记录的点滴.